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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湖南考区2007年全国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工作的通知

  湘医考办〔2007〕5号

各市州卫生局医师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各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基地:

  按照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的部署,2007年全国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于7月1日至15日举行。为了认真做好2007年全省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

  各考点和各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要成立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办公室,建立健全考试管理机构,制定考试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及工作职责。严格按照卫生部、省卫生厅的要求设置考试场地,配备考官、考务人员和考试设施。

  二、做好试卷保密等考务管理工作

  1、各考点要继续做好保密室建设达标工作。凡经“省试卷保密室联合检查组”检查暂未达标的考点,必须及时整改。整改期限内经整改仍不达标的考点,将取消其组考资格。试卷等考试资料的押运要人不离卷、卷不离人;存放要有2人以上24小时值守并做好值班记录;使用与回收要做好交接记录。确保试卷等考试资料万无一失。

  2、执考考官和考务人员要与考点主考签订《保密责任承诺书》(附件1),并严格遵守国家、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的有关保密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复印和留存试卷、题卡、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多媒体软件等国家机密材料,不得向外界泄露考试内容。考试结束后,上述考试资料经清点无误后,在考点主考的监督下统一销毁并填写试卷销毁登记表(附件2)。

  3、考区各直属考试基地和各考点要分别与考区签订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湖南考区《直属考试基地组考承诺书》和《考务工作责任状》(附件3、4)。并按照《湖南考区2007年全国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实施方案》(附件5),认真组织实施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

  三、严肃考风考纪

  考官和考务人员要严格执行考试操作规程,执考期间不得使用通讯工具、不得串岗、不得为考生说情;要认真执行《考试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其它利害关系等可能影响考试公正的人参考,要主动申请回避;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评分、记分和统分。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范考生考试作弊,严防考官和考务人员舞弊。各考点对违规作弊的考生、考官和考务人员,应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当场公布。

  四、认真总结工作情况

  考试结束后,各考点和各考试基地要将考试总体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并于7月21日前上报考区。主要内容如下:

  (一)医师资格考试试卷等材料印刷包装情况反馈表(附件6);

  (二)2007年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情况调查表(附件7);

  (三)各考试类别应考人数、实考人数、通过率、考试基地设置情况、作弊与舞弊的查处情况、考官数量及培训考核情况、考试中发现的问题等书面资料。

  附件:

   1、保密责任承诺书

  2、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试卷销毁登记表

  3、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湖南考区考务工作责任状

  4、全国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湖南考区直属考试基地组考承诺书

  5、湖南考区2007年全国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实施方案

  6、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试卷等材料印刷包装情况反馈表

  7、2007年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情况调查表

  二OO七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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