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透性开放损伤和闭合性腹内损伤多需手术。穿透性损伤如伴腹内脏器或组织自腹壁伤口突出,可用消毒碗覆盖保护,切勿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强行回纳。这样不仅达到回纳的目的,反可加重腹腔污染。回纳应在手术室经麻醉后进行。
如腹部以外另有伴发损伤,应全面权衡轻重缓急,首先处理对生命威胁最大的损伤。在最危急的病例,首先要积极地进行心肺复苏,其中解除气道梗阻是其重要的一环。其次要迅速控制明显的外出血,处理开放性气胸或张力性气胸等。
麻醉选择,气管插管全身麻醉比较理想,既能保证麻醉效果,又能根据需要供氧,并防止手术中发生误吸。胸部有穿透伤者,无论是否有血胸或气胸,麻醉前均应先作患侧胸腔闭式引流,否则在正压呼吸时可发生危险的张力性气胸。
切口选择不仅要保证满足彻底探查腹腔内所有部位的需要,还应能快速切开和缝合,且创伤较小。常用正中切口,进腹迅速,出血少,可根据需要向上下延长,或句侧方添加切口甚至进入胸腔。腹部有开放伤时,不可通过扩大伤口去探查腹腔,以免伤口愈合不良、裂开和内脏脱出。
有腹腔内出血时,开腹后应立即吸出积血,清除凝血块,迅速查明来源,加以控制。肝、脾、肠系膜和腹膜后的胰、肾是常见的出血来源。决定探查顺序时可以参考两点:①术前根据受伤史和体征最怀疑哪个器官受伤,就先探查哪个器官;②凝血块集中处一般即是出血部位。若有猛烈出血,一时无法判明其来源而失血危及生命时,可用手指压迫主动脉穿过膈肌处,暂时控制出血,争得时间补充血容量后,再查明原因止血。
如果没有腹腔内大出血,则应对腹腔脏器进行系统、有序的探查。做到既不遗漏伤情,也不作多余、重复的翻动。探查次序原则上应先探查肝、脾等实质性器官,同时探查膈肌有无破损。
接着从胃开始,逐段探查十二指肠球部、空肠、回肠、大肠以及它们的系膜。然后探查盆腔器官,再后则切开胃结肠韧带显露网膜囊,检查胃后壁和胰腺。如属必要,最后还应切开后腹膜探查十二指肠。在探查过程中发现的出血性损伤或器官破裂,应随时进行止血或夹住破口。也可根据切开腹膜时所见决定探查顺序,如见到食物残渣应先探查上消化道。见到粪便先探查下消化道,见到胆汁先探查肝外胆道及十二指肠等。纤维蛋白沉积最多或网膜包裹处往往是穿孔部位所在。待探查结束,对探查所得伤情作一全面估计,然后按轻重缓急逐一处理。原则上是先处理出血性损伤,后处理穿破性损伤;对于穿破性损伤,应先处理污染重的损伤,后处理污染轻的损伤。
关腹前应彻底清除腹内残留的液体,仔细检查有无慌乱中可能遗留的纱布等异物,恢复腹内器官的正常解剖关系。是否留置引流物,须视具体情况而定。下列情况应放置引流:肝、胆、胰、十二指肠及结肠损伤者;空腔脏器修补缝合后有可能发生溢漏者;有较大裸露创面继续渗出者;局部已形成脓肿者。术后只需短暂引流者,可选用烟卷引流;需较长时间引流者,宜用乳胶管;若估计引流量很多(如肠瘘、胆瘘、胰瘘),需放置双套管进行负压吸引。腹壁切口污染不重者,可以分层缝合,污染较重者,皮下可放置乳胶片引流,或暂不缝合皮肤和皮下组织,留作延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