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治疗一直是治疗鼻咽癌的首选方法。原因是多数鼻咽癌为低分化癌,对放射线的敏感性高,并且原发灶和颈部淋巴引流区域容易包括在照射野内。自40年代起,我国即开展了鼻咽癌的深部x线放疗。50~60年代起又开展了60Co的外照射放疗,并将鼻咽及颈部联合大野照射改为小野照射,减少了放疗反应并提高了生存率。目前最有效和最肯定的方法是用60Co远距离治疗机。
1.鼻咽癌放射治疗的适应证和禁忌证
(1)根治性放疗的适应证:①全身状况中等以上者;②颅底无明显骨质破坏者;③CT或MRI片示鼻咽旁无或仅有轻、中度浸润者;④颈淋巴结最大直径小于8cm,活动,尚未达锁骨上窝者;⑤无远处器官转移者。
(2)姑息性放疗的适应证:①KS分级60分以上;②头痛剧烈,鼻咽有中量以上出血者;③有单个性远处转移者或颈淋巴结转移大于10cm.经姑息放射后如一般情况有改善,症状消失,远处转移灶能控制者,可改为根治性放射治疗。(3)放射治疗禁忌证:①KS分级60分以下;②广泛远处转移者;③合并急性感染病者;④放射性脑脊髓损伤者。(4)放射治疗后复发再放疗原则,具有下述情况者不宜再放射治疗。①同一靶区(包括鼻咽及颈部靶区)放疗后复发时间未满一年;②放射治疗后出现放射性脑病或放射性脊髓病;③鼻咽部靶区总疗程不宜超过三个疗程,颈部靶区不宜超过两个疗程。
2.放射线的选择和照射范围
(1)照射野的设计:设计照射野的原则是“小而不漏”。对肿瘤累及的部位要全部包括在照射野内,但对照射野内的正常组织,尤其是对放疗敏感的组织,要予以保护。鼻咽部原发病灶主要用双侧耳前野,若鼻腔及鼻咽旁隙受累可加照鼻前野,眼眶受累时可加照眶上野或眶下野,要注意用铅片保护眼部,勿使发生放射性白内障。颈部的照射范围视淋巴结的病变而定。对未捫及颈部淋巴结者常做两侧上颈区的预防性照射,如有颈部淋巴结转移,除照射转移灶外,对转移灶下方引流区常做预防性照射。
3.放射剂量和时间
(1)连续放射治疗:每周5次,每次200cGY,总量TD6000~7000cGY/6~7周。
(2)分段放射治疗:一般把放射治疗分成两段,每周5次,每次200cGY,每段约3.5周。两段之间休息四周,总剂量TD6500~7000cGY。
4.后装腔内放射治疗
(1)适应证:
①鼻咽局限性小病灶(肿瘤厚度少于0.5cm),位于顶壁、前壁或侧壁者;
②外照射后或鼻咽癌手术切除后的残存病灶符合①项者。
(2)治疗方法:常以外照射加腔内照射相配合,外照射量4500~6000cGY,外照射1~2周后再加腔内放射1~2次,每次间隔7~10天,每次剂量均以粘膜下0.25cm为剂量点,给予1000~2000cGY/次。
5.放射反应和后退症及其处理
(1)放疗并发症
①全身反应:包括乏力、头晕、胃纳减退、恶心、呕吐、口中无味或变味、失眠或嗜睡等。个别患者可以发生血象改变,尤其是白细胞减少现象。虽然程度不同,但经对症治疗,一般都能克服,完成放射治疗。必要时可服用维生素B1、B6、C,胃复安等。如白细胞数下降低于3×109儿时应暂停放疗。
②局部反应:包括皮肤、粘膜、唾液腺的反应。皮肤反应表现为干性皮炎甚或湿性皮炎,可局部使用0.1%冰片滑石粉或羊毛脂做基质的消炎软膏。粘膜反应表现为鼻咽和口咽粘膜充血、水肿、渗出及分泌物积存等,可局部使用含漱剂及润滑消炎剂。少数病人腮腺照射2Gy后即可发生腮腺肿胀,2~3d逐渐消肿。当照射40Gy时,唾液分泌明显减少,同时口腔粘膜分泌增加,粘膜充血、红肿。患者口干,进干食困难。因此腮腺应避免过量照射。
(2)放疗后退症:主要有颞颌关节功能障碍及软组织萎缩纤维化、放射性龋齿及放射性颌刺骨骨髓炎和放射性脑脊髓病。目前尚无逆转的妥善办法,对症处理和支持方法有一定帮助。要严格避免重要组织器官的超量照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