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有的放矢、通俗明了,卫生部日前确定了以下16条宣传用语。
1.重视职业卫生,崇尚文明生产;
2.职业病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3.保护劳动者健康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
4.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5.学习、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6.职业病人依法享受职业病待遇;
7.职业病是可以预防的;
8.正确认识和使用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9.了解职业病危害是劳动者的权利;
10.劳动者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11.保护劳动者健康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12.认真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
13.预防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
14.工作场所应当符合职业卫生要求;
15.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
16.防治职业病危害,促进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