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提交的下列报考材料中,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并加盖印章,证件(书)原件经审核后退还给报考人员。需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一)《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1.报名申请表所填写信息须准确无误,不能涂改申请表。(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清楚报考系统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学制、学位等情况,避免出现反复退回修改的情况)。
2.报名申请表须有考生本人签名和日期,且签名不能涂改。
3.报名申请表审查意见栏须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单位、人事档案所在地(非应届毕业生)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考生身份证有效期要求到2023年4月9日之后,有效期在此日期之前的,考生均须提供保证书(保证书须有考生身份证号、签名及日期,并于考试前2023年4月8日前取得有效身份证)。
2.按照《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管理规定》要求,考试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队人员有效证件(包括解放军及武警部队的军(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使用的证件。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须与报名时提供的证件一致)参加考试。
(三)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信息须与报名申请表中“教育情况”相符。
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通知书)。
(四)报考所需的其他证明类材料。
1.报考人员为2014年11月11日后毕业(以毕业证书日期为准)的非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的护士临床实习证明;报考人员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持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广东省在校应届毕业生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点报名、确认。学校可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确认手续,学校应组织参加考试的应届毕业生签订个人承诺书,个人承诺书由学校留存。
2.对报考人员所持学历证书有疑义的(含跨省招生,无法确认招生学校的合法招生信息或无法辨别学历证书的真伪等),报名点可要求报考人员提供其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有效学历证书鉴定证明,或学信网学历查询信息(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持国外院校所获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需同时出具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社会办医疗机构报考人员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填写日期方有效)。
(五)考生所提交的材料须按以下顺序装订:
1.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书复印件;
4.其他证明材料等。
注:报考人员提交的复印件均须由所在单位盖章核实并加盖印章方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