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2025 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24]4 号)、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 2025 年护 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4]82 号)文件要求,结合考点实际,为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政策宣传和考生报名
为保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顺利开展,各考点要 在考生报名工作中广泛宣传考试有关政策,及时向三区下发 相关文件,通过新闻媒体、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 公布考试报名条件、时间、现场确认地点及有关事项,按照 规定程序办理报名手续。
凡符合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 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 74 号) 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护士 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审定考生报名资格,对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严禁参加考试。同时,审核通过的 考生须签订《2025 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内蒙古考区考生 诚信考试承诺书》。
(一)网上预报名
2024年 12 月 3-16 日期间,考生自行登录国家卫生健康 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咨询电话 0473-8992296。
考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应根据报名要求携带申请表及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
乌海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在 2025 年 12 月 4-18 日期间进行现场确认,加强与当地学校沟通联系和考生的通知宣传,切实做好应届毕业生的考试组织报名工作。
乌海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在 2025 年 12 月 4-18 日期间进行现场确认,加强与当地学校沟通联系和考生的通知宣传,切实做好应届毕业生的考试组织报名工作。
(二)资格审核
考区审核考生报名资格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22 日。 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选择在此时间前 完成有关工作,及时与考区协调完成考生资格复审等相关工 作。
(三)报名信息修改
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登录考务管理系统登记、审核考生 基本信息修改的时间截止为 2025 年 1 月 22 日。
(四)考生缴费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人才中 心)将于 2025 年 2 月 7-16 日期间开通网上缴费功能,各考 点要提前告知考生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通过考区资格审 核的考生务必在此期间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 为 自动放弃考试。
(五)考场编排
乌海考点考试管理机构编排考场时间为2025 年 2 月 20-25 日。
二、准考证和签到表打印
(一)2025年 4 月 16-27 日期间,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 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可在 2025 年 4 月 14 日起登 录考务管理系统,下载打印用于监考的《考生签到表》。
三、考试专用物品下发和保管
(一)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前,将 考试专用物品接收地点、人员等信息上报考区。
(二)考区将在 2025 年 4 月 25 日前由巡考工作人员运 送方式下发考试专用物品,包括试卷信息光盘、备用光盘和 密码封等材料。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接收人员应根据《考试专用物品交接单》的内容进行检查,如发现外包装破损或其 他异常情况,应立即封存并向考区报告。
(三)考试专用物品接收完成后,须立即存放在保密室, 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落实安全保密措施,保证 2 名以上值班人员24 小时值守,确保考试专用物品安全。
四、考试实施筹备
(一)乌海考点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考务管理规定 要求,认真做好考试准备工作,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前将《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设置一览表》上报考区;各 考点考试管理机构要加强与当地供电、公安、工信等部门协调,确保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二)乌海考点考试管理机构要对主考、监考和巡考等 考务工作人员进行考务管理有关规定、考试工作程序等内容 的培训,尤其要针对考试工作流程和相关工作做好培训工作
(三)考试实施前,考点工作人员须通过考务管理系统 打印《试室编排表》、《机考座位安排表》等考试有关材料, 并张贴在试室门口,用于标识试室及座位。
(四)乌海考点考试管理机构要根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做 好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五、考试实施
(一)参与考试工作的相关人员须遵守国家保密法的有
关规定,严格按照考务管理规定履行主考、监考、巡考等工 作职责,维护考场秩序,切实加强对考生手机等电子通讯工 具的管理,提高对高科技作弊的防范意识。
(二)乌海考点考试管理机构要按照机考工作流程,督 促机考机构做好系统的安装、测试,监督试卷信息光盘的导入 , 确保每轮次考生顺利参加考试。
六、考试专用物品的回收与系统卸载
(一)考试结束后,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要 求将考生的答题信息进行备份光盘、试卷信息光盘和备用光 盘、USEKEY 及装订成册的《试室情况记录单》等机考物品按 照考场顺序封装,填写《机考物品回收清单(考点)》,并 于考后 48 小时内由巡考人员运送至考区。
(二)考试结束后经人才中心确认上传数据无误后,考 点考试
管理机构务必在 24 小时内在考区巡考监督下删除数 据和卸载机考系统。
七、考后相关工作
(一)人才中心将在考试结束后实行集中统一评分。
(二)为确保评分工作的顺利进行,各考点考试管理机 构须在 2025 年 5 月 8 日前完成考务管理系统中考生基本信 息修改登记,并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考区。
(三)考点考务工作人员须在 2025 年 5 月 8 日前完成 本考点内违纪违规人员处理情况的审核,并将违纪违规人员处理意见上报考区,上报文件中的违纪违规人员信息与考 务系统内的信息必须一致。
八、成绩发布及成绩合格证明打印
人才中心将于考后 45 个工作日 内,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 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成绩合 格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九、保密要求
乌海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应根据有关保密要求,严格落实 保密措施,加强涉密人员管理和教育,强化安全保密流程控制 ,重点做好考试专用物品的运送、保管、下发、回收等环节的管理。
十、其他
(一)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考区届时将开展系统 管理员培训考核以及模拟练习等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相关考务工作模式与去年保 持一致。
(三)考务工作中所涉及的相关材料,各考点考试管理 机构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专人登录考务管理系统进行下载。
为做好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内蒙古考区各项考试考务工作,请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严格按照划安排表》 (附件 1)时间要求,按时完成相关工作,严格落实安全保密措施,严肃考风考纪,加大对《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违纪处理规定》 (人社部第 31 号令)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刑法修正案(九)》 中有关考试违纪违规和作弊行为入刑定罪等内容的宣传,坚持以人为本,做好考生服务工作,确保 2025 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