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及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4〕4号)精神,为确保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名条件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中专以上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申报:考生须在2015年1月12日—2月1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个人相片必须上传)。网上报名申报表中考区填写“福建”,考点填写为报名人员所在设区市,省属、中直在榕单位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的考生考点填写为“省属”。
(二)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存放地审查:考生自行打印《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并盖章。
(三)现场确认:
1、考生携带报名应提交的材料(含证明材料)到县卫生局三楼会议室室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1月19日-1月20日、2015年1月28日-1月29日,共计4天。
2、申请人为在县卫校应届毕业生的,县卫校负责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3、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
三、材料要求
(一)考生进行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基本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印章)。
1、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6个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3张;
4、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费缴纳: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科目57元。统一存入中国工商银行账号:6212261408000782767,户名:柯宗通,存入后在存款回执单后面写明报考人姓名,科目数和所报职称。(注:本次报考一概不收现金)
四、其他说明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仍采用纸笔考试,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及时间 |
专业实务 |
5月16日 |
9:00-11:30 |
实践能力 |
14:00-16:30 |
(二)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三)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符合文件规定和《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或者内地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永春县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