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卫生计生委)、人社局(公务员局),市直有关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卫人函〔2015〕4号)精神,为确保我市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报名条件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中专以上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大专及以上学历须在“学信网”学历验证查询。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申报:考生须在2015年1月12日起至2015年2月1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个人相片必须上传)。网上报名申报表中考区填写“福建”,考点填写“南平”。
(二)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存放地审查:考生自行打印《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并盖章。
(三)现场确认:考生携带报名应提交的材料(含证明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南平市卫生计生委(原市卫生局)、南平市第一医院、南平市第二医院、南平市人民医院、闽北卫生学校、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九二医院及各县(市、区)卫生局(卫生计生委)设为考试报名点。未设报名点的市直单位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1月22-23日,地点在原南平市卫生局三楼办公室;各报名点的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由各地自行确定,提交考点审核时间为2015年2月1日之前,地点在原南平市卫生局四楼考试中心。省属和市级有关部门及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均按属地报名参加考试。各报名点上传考点考生报名数据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1日。考生可向各报名点咨询详情。
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学校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点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以选择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
三、材料要求
(一)考生进行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基本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印章):
1、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报名点审核);
3、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5、近6个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3张(由报名点保留);
(二)报名费缴纳: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科目57元。
四、其他说明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仍采用纸笔考试,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及时间 |
专业实务 |
5月16日 |
9:00-11:30 |
实践能力 |
14:00-16:30 |
(二)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三)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符合文件规定和《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或者内地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报名点要求
1、各报名点向考点提交材料按顺序装订(①现场确认表②报名表③身份证复印件④学历复印件)。
2、2015年申报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人员汇总表一式三份(见附件,各报名点须从信息管理系统导出)。
3、各报名点要认真审核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料,考生工作单位名称须统一,各县(市、区)考生统一以县(市、区)名称开头(如邵武市考生,填写邵武市***医院、邵武市**卫生院、邵武***诊所),市直单位统一以南平市开头(如:南平市第一医院、南平仁爱医院),同一单位考生填写的单位名称填写必须统一。
南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