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参加护士考试的朋友一定会对黑龙江林甸县2017年护士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很感兴趣,下面就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黑龙江林甸县2017年护士考试报名工作通知这篇文章,希望对大家考试报名有帮助。
各医疗卫生单位:
按照《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6〕5号)要求,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全面实行人机对话考试(以下简称机考),2017年护考考生报名采取现场采集照片方式,请各单位组织好护考考生按时报名。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护士网上报名
2016年12月15日--2017年1月5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
二、现场采集照片时间
2016年12月27日13:30-16:30
各单位务必派领队参加考生集中采集照片,考生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采集照片。
照片采集补报时间2016年12月29日8:30-11:00,13:30-15:00.
三、现场采集照片地点
大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楼会议室(萨尔图区东风新村政西街1号),现场采集照片后林甸报名的考生于2016年12月30日进行现场确认。
四、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请咨询报名单位。
1、各单位考生,请与本单位联系,卫计局不对个人受理。
2、无单位的考生,咨询卫计局。
五、成绩发布及合格证明发放
(一)卫生人才交流中心将于考后4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由中心寄送考区,考区签收后由各考点领取,各考点负责交于考生,具体寄送时间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459--3320593
六、报名管理
凡符合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和《护士条例》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审定考生报名资格,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严禁参加考试。
(一)报名条件
1、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2、申请人为在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点报名,学校也可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3、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可以选择到单位、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
4、军队院校从地方招收的计划外学生,如其招生计划未经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其学生学历也未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可,不能报名考试。
(二)报名材料
1、《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一份考生用于考试确认,一份各考点留档备查);
2、身份证原件(二代)和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4、派遣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出具部门公章)、《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2016年在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报考申请文件并附报考考生名单,统一提供入学录取三联单复印件(逐页加盖学校公章),报考考生名单顺序同录取三联单顺序一致,否则不予受理。如更改专业,须提交经省教育厅同意的批复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教育部门公章。
6、毕业证为外省院校颁发的考生,如在黑龙江考区参加考试,应满足工作单位隶属黑龙江辖区或户籍所在地为黑龙江省的条件。除按照黑龙江考区、本考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外,还需提交当年报考时黑龙江省教育厅同意招生的计划(同意外省在本省招生的文件)或毕业院校所在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用于佐证学历真实性)。
7、各学校组织的培训班的考生,不得在学校内报名,要严格按照应届和非应届毕业生的要求申请报名。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7年考试实行人机对话考试,定于2017年5月6-8日举行,每半天为一个轮次,分为6轮次进行,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
轮次 |
考试科目 |
时间 |
5月6日 |
第一轮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第二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5月7日 |
第三轮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第四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5月8日 |
第五轮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第六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四)收费标准
2017年考试收费标准暂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2〕59号)、《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5〕11号)文件中规定的标准执行文件中规定的标准执行每人每科50元,共100元现场确认时交费。
(五)报名工作要求
1、大庆市申请参加2017年护士资格考试的考生,应该在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按时间到大庆市卫生计生委采集照片,逾期将不予受理。
2、黑龙江省作为考区,大庆市作为考点,各县区卫生局作为报名点,按属地化管理,在工作单位或学校所在地报名点报考。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承担本考点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初审,在现场确认时,做到考生本人与网上信息一致,确认单上一定要有考生亲笔签名。严格遵循谁审核,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不得将不合格考生审核通过报到考点。报名审核工作中凡有违规、舞弊行为一经查出,将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林甸报名考生需遵守诚信教育,考生报名中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出,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以及其违规行为所导致的严重后果。
4、考生报名提交的《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附件1)信息内容不得有涂改,且必须与网上所填报内容相符,报名点经核对无误后再签字确认。
5、自2017年4月12日起,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考生入口”(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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