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护士变更延续重新注册服务指南:
护士变更、延续注册
一、事项名称、性质(事项名称):
(一)名称:护士变更注册、延续注册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2008年1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7号公布,自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的《护士条例》第七条第一款: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第八条第一款: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第八条第二款: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第九条: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医|学教育网整理。第十条第一款: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第十条第二款:护士有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应当予以注销执业注册情形的,原注册部门应当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注销其执业注册。
三、审批条件(申请条件):
(一)变更注册: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
(二)延续注册:
1、具有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条件;
2、具有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符合健康标准;
3、执业护士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
4、在有效期限内提出申请(届满前30日);
5、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已满的。
(三)重新注册: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以及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拟在南宁市(含六县六城区)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的。
四、实施对象和范围:
(一)变更注册对象: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拟执业地点在南宁市(含六县六城区)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护士。
(二)延续注册对象:在南宁市(含六县六城区)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护士。
(三)重新注册对象:在南宁市(含六县六城区)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超过有效期未延续注册,需继续执业的护士。
温馨提示:护士换发执业证书及遗失补办须向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证窗口申请办理。
五、申请材料(办理材料):
(一)变更注册: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拟执业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5.委托办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二)延续注册: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3.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4.南宁市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护士注册健康体检表》;
5.委托办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6.执业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核原件)。
(三)重新注册: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上,医疗机构集体办理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从事护理工作的聘用证明;
4.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5.执业机构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的《护士注册健康体检表》;
6.《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7.集体办理重新注册的提交“集体办理护士执业注册申报表”;
8.护士重新注册申请,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医|学教育网整理,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指定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备注: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指定南宁市的临床护理培训考核机构名单: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广西自治区人民医院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六、办结时限(办理时间):
1.法定时限:延续注册20个工作日。变更注册7工作日。重新注册20个工作日。首次注册20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延续注册8个工作日。变更注册1个工作日。重新注册8个工作日。首次注册(扁平化)8个工作日。
七、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八、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九、咨询、投诉电话(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771-3221278、3221250
投诉电话:0771-3221234
十、办理地点:
南宁市科园大道东五路6号南宁市政务服务科园分中心三楼卫生计生委窗口。
护士延续注册、重新注册审批流程图(办事流程)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8个工作日)
护士变更注册审批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护士延续注册
申请审核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申请护士延续注册使用。
2.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内容真实,字迹清晰。
3.本表的第1、2、3项由申请人填写,第4项由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第5项由注册机关填写。
4.表内的年月日时间,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申请人学历,填写护理或者助产专业最高学历。
6.申请人健康状况,填写健康状况良好、一般或者有慢性病。
7.申请人工作类别,填写临床护理、护理行政管理、预防保健或者其他。
8.申请人现技术职称,填写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未评定。
9.使用的照片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填报日期:20**年8月1日
1.申请人情况:
近期二寸免冠照片 |
姓名 |
苏×× |
性别 |
女 |
民族 |
壮 |
出生日期 |
1988年8月 1日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 |
4501011******011111 |
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时间 |
2008年 |
考试成绩 |
80、75、80、75 |
毕业学校 |
广西医科大学护理学院 |
所学专业 |
护理 |
学位 |
/ |
学历 |
大专 |
毕业时间 |
2009年 7月1日 |
学制 |
三年 |
健康状况 |
良好 |
专业学习经历:
中专:2004年9月-2007年7月广西医科大学附设护士学校
大专:2007年9月-2009年7月广西医科大学护理学院 |
2.申请人工作单位及工作详情:
工作单位名称 |
南宁楚氏中医门诊 |
单位登记号 |
111111111111111 |
行政区划 |
广西省(自治区/直辖市)南宁地区(市)兴宁县(区) |
邮政编码 |
530021 |
单位电话 |
0771-1111111 |
工作科室 |
中医科 |
技术职称 |
护师 |
工作类别 |
护理 |
职务 |
护士长 |
参加工作时间 |
20**年8 月1日 |
3.申请人签名苏××
4.申请人工作单位意见(由工作单位填写):
工作单位意见:
同意√不同意□
单位法定代表(授权者)签字
楚 × |
单位盖章 |
填写日期20**年 8月 1日 |
5.注册机关意见(由注册机关填写):
准予延续注册□不准予延续注册□ |
不准予延续注册理由: |
注册机关盖章 |
填写日期年月日 |
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填表说明
1.本表供申请护士变更注册使用。
2.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内容真实,字迹清晰。
3.本表的第1、2、3、4四项由申请人填写,第5、6项由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第7项由注册机关填写。
4.表内的年月日时间,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申请人学历,填写护理或者助产专业最高学历。
6.申请人健康状况,填写健康状况良好、一般或者有慢性病。
7.申请人工作类别,填写临床护理、护理行政管理、预防保健或者其他。
8.申请人现技术职称,填写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未评定。
9.使用的照片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填报日期:2009年10月1日
1.申请人情况:
近期二寸免冠照片 |
姓名 |
苏×× |
性别 |
女 |
民族 |
壮 |
出生日期 |
1988年8月 1日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 |
4501011*****011111 |
毕业学校 |
广西医科大学护理学院 |
所学专业 |
护理 |
学制 |
三年 |
学历 |
大专 |
学位 |
|
健康状况 |
良好 |
毕业时间 |
2009年 7月1日 |
护士执业证书编号 |
200945071111 |
专业学习经历
中专:2004年9月-2007年7月广西医科大学附设护士学校
大专:2007年9月-2009年7月广西医科大学护理学院 |
2.申请人原工作单位情况:
原工作单位名称 |
南宁楚氏中医门诊 |
单位行政区划 |
广西省(自治区/直辖市)南宁地区(市)兴宁县(区) |
邮政编码 |
530021 |
工作科室 |
中医科 |
技术职称 |
护士 |
工作类别 |
护理 |
职务 |
|
工作时间 |
2009年 8 月 1日至2009 年 10 月 1日 |
3.申请人拟工作单位情况:
拟工作单位名称 |
南宁楚氏内科门诊 |
? |
单位行政区划 |
广西省(自治区/直辖市)南宁地区(市)兴宁县(区) |
? |
邮政编码 |
530021 |
? |
拟工作科室 |
内科 |
技术职称 |
护士 |
拟工作类别 |
护理 |
职务 |
护士长 |
4.申请人签名苏××
5.申请人原工作单位意见(由工作单位填写):
工作单位意见:
同意√不同意□
单位法定代表(授权者)签字
楚× × |
单位盖章 |
填写日期20**年10月 1 日 |
6.申请人拟工作单位意见(由工作单位填写):
工作单位意见:
同意√不同意□
单位法定代表(授权者)签字
楚×× |
单位盖章 |
填写日期20**年 10 月1日 |
7.注册机关意见(由注册机关填写):
准予变更注册□不准予变更注册□ |
不准予变更注册理由: |
注册机关盖章 |
填写日期年月日 |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申请首次护士执业注册或者重新申请护士执业注册使用。
2.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内容真实,字迹清晰。
3.本表的第1、2、3、4、5项由申请人填写,第6项由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第7项由注册机关填写。
4.表内的年月日时间,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申请人学历,填写护理或者助产专业最高学历。
6.申请人健康状况,填写健康状况良好、一般或者有慢性病。
7.申请人工作类别,填写临床护理、护理行政管理、预防保健或者其他。
8.申请人现技术职称,填写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未评定。
9.使用的照片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填报日期:年月日
1.申请人情况:
|
姓名 |
? |
性别 |
? |
民族 |
? |
出生日期 |
年月日 |
国籍 |
? |
身份证号 |
? |
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时间 |
年 |
考试成绩 |
? |
毕业学校 |
? |
所学专业 |
? |
学位 |
? |
学历 |
? |
毕业时间 |
年月日 |
学制 |
? |
健康状况 |
? |
专业学习经历 |
2.拟聘用申请人的工作单位情况:
工作单位名称 |
? |
单位登记号 |
? |
行政区划 |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县(区) |
邮政编码 |
? |
单位电话 |
? |
3.是否首次注册:
是□否□
4.如果不是首次注册,请填写申请人工作详情:
现技术职称 |
现工作科室 |
? |
? |
职务 |
工作类别 |
? |
? |
参加工作时间 |
年月日 |
工作经历 |
5.申请人签名
6.拟聘用申请人工作单位意见(由工作单位填写):
工作单位意见:
同意□不同意□
单位法定代表(授权者)签字
|
单位盖章 |
填写日期年月日 |
7.注册机关意见(由注册机关填写):
准予注册□护士执业证书编号: |
不准予注册□不准予注册理由: |
注册机关盖章 |
填写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