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南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护士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
凤台县、各区卫生局,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开展护士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卫医秘〔2014〕109号)文件要求,我市护士延续注册工作定于2014年3月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一、护士延续注册对象
《护士执业证书》有效期为2013年10月31日之前的注册护士。
二、护士延续注册申请材料
(一)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附本人近照);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合格证明(附本人近照);
(四)2008-2012年连续五个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明(凡是2008年首次注册的护士只需从2009年度开始提供学分证明即可。县及县以上医疗卫生单位的中级及以上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分,Ⅱ类学分15-20分。另在省级医疗卫生单位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五年内通过国家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的学分数不得低于10分;初级及乡镇卫生院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学分不低于20学分)。
注:未达到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要求的,可以护士定期考核中的省级集中培训项目学分作补充。
三、办理流程
市卫生局是我市护士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工作。按照行政区划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县区卫生局负责所辖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护士执业、延续、变更、注销和重新申请注册管理工作,受理申请、资格审查、信息录入、有关资料上报及执业管理等。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认真核对,并在申请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同时要将护士信息录入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统一送交执业机构所属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市属医疗卫生机构直接到市政务中心市卫生局窗口统一办理。
(二)各县区卫生局对所辖区域的医疗卫生机构护士执业申请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有关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送交市政务中心市卫生局窗口统一办理,联系电话6664107,办理时间为3月10日至31日。
各县区卫生局、有关医疗卫生单位上报汇总表二份,同时用U盘报电子版汇总表。
四、其他事项
(一)2008年以来没有换发护士执业证书需要继续执业的,应按《关于2011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卫医秘〔2011〕640号)要求提供材料至省卫生厅窗口办理。
(二)申请人身份证号码由15位变更为18位,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护士,其执业注册管理依照本通知。
(四)严格按照填表要求填写表格。凡提交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
附件:
1、2013年护士延续注册办理时间安排表(如下表格)
2、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doc
3、护士注册健康体检表.xls
4、护士延续注册汇总表.xls
2014年3月3日
附件1:
2013年护士延续注册办理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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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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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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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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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一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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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一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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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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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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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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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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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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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康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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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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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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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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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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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县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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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县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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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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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保健院、
市中心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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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二院、
市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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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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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校附院、市三院、市疗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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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山医院、市职防所、市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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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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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院、谢一医院、手足外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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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健医院、田电医院、眼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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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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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五院、博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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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医院、淮化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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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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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职防院、和睦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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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庄孜医院、新集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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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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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家庵区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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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家庵区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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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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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家集区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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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家集区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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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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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山区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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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山区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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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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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区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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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集区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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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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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集区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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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集区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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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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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县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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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县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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