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须知适用于通过中华医学会申报、并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全继委”)批准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以下简称“国家级继教项目”)和中华医学会I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以下简称“会级继教项目”)学分证书的申领。
按照《电子学分证书申领流程》(附件)执行。
1. 会前资料的上报项目主办单位距活动报到日至少提前20天,在网上填报本次活动相关信息并上传活动通知。申报单位在5天内完成审核,合格者上传至中华医学会备案。
关于活动通知的要求:
(1)需注明项目名称、编号、主办单位,是否收取注册费,报到、开会及离会日期,开会地点、会议联系人及其电话。
(2)活动通知中的项目名称、编号、主办及申报单位应与全继委批准的一致。
(3)加盖申报及主办单位公章。
(4)不宜承诺本次活动拟发放的具体学分数。
2.会后资料的上报活动结束后10天内,项目主办单位上传本次活动的通讯录、实际日程和总结(相应模板可在系统中下载)。申报单位在5天内完成初审。中华医学会在10天内(不含资料退回及修改时间)完成复审并发放电子学分证书。主办单位应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3.关于申领时限申领时间: 2016年2月15日-2017年1月10日。
2017年1月10日之后将对系统进行更新与维护,故不再受理2016年度学分申领工作。
附件:电子学分证书申领流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