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执业医师妇产科学考点:妊娠合并心脏病的心功能分级诊断(马蕴琦老师)
妊娠合并心脏病的心功能分级是判断患者能否耐受妊娠能力的一个诊断,在口腔医师考试《妇产科学》内容中是一个关键的考点。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医学教育网的马蕴琦老师对这个知识点是怎么讲解的吧。
对于这个知识点大纲内容如下:
三、妊娠合并内科疾病 |
1.心脏病 |
(1)临床表现 |
(2)诊断 |
妊娠合并心脏病的诊断 :
(1)心脏病变较轻,心功能Ⅰ~Ⅱ级,既往无心力衰竭史,可以妊娠。
(2)心脏病变较重,心功能Ⅲ~Ⅳ级,既往有心力衰竭史、有肺动脉高压、年龄>35岁心脏病病程较长,发生心力衰竭的可能性极大,不宜妊娠。
为了方便记忆心功能分级,马蕴琦老师编写了一个口诀方便大家记忆:口诀:一不、二轻、三明显、四级不动也困难。
这个口诀的意思是:根据纽约心脏病协会的心功能分级方法,将心功能分为四级。“一不”即心功能一级时活动是不受限制的;“二轻”即二级时轻度受限;“三明显”即三级明显受限; “四级不动也困难”即四级不动时坐在一个位置都喘。
有了这样的口诀,我们再记忆这种比较抽象的内容时是不是就简便了许多呢!请登录医学教育网学习口腔执业医师《妇产科学》相关课程吧!
附:官方教材内容:
妊娠合并心脏病的诊断 :
重点是根据患者心脏病类型、病变程度和心功能分级,作出能否耐受妊娠能力的诊断。
(1)心脏病变较轻,心功能Ⅰ~Ⅱ级,既往无心力衰竭史,可以妊娠。
(2)心脏病变较重,心功能Ⅲ~Ⅳ级,既往有心力衰竭史、有肺动脉高压、右向左分流型先天性心脏病、严重心律失常、风湿热活动期、心脏病并发细菌性心内膜炎、急性心肌炎、年龄>35岁心脏病病程较长,发生心力衰竭的可能性极大,不宜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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