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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开始】长春考点应届考生上交试用期考核证明的通知

7月27日开始,长春考点应届考生开始上交试用期考核证明,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不要错过时间。具体通知如下:

请所有2021年国家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届毕业考生(毕业时间为2020年)上交第二段《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写要求

要求试用起止时间填写为2021年1月至2021年7月,落款日期按实际填表日期填写,其余要求见图。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1)

二、上交要求

1.时间:7月27日—8月2日,8月6日—8月11日(周六、日除外)

2.地点:长春市医学考试中心(绿园区西安广场东北角 长春市医药学会联合会一楼)

3.为保证信息安全、避免资料遗失或破损,考核证明不支持快递邮寄或跑腿服务递交,可由考生本人现场递交或自行委托信任的代理人现场代办,同时建议多名考生由同一代理人一并办理。

4.未按时上交者,按资格审核不通过处理,将影响本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及后续相关事宜。

信息来源:长春市医学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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