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助理医师考试条件广东省具体有哪些要求?为帮助广东省深圳市/珠海市/广州市/佛山市/东莞市/韶关市/汕头市和江门市/湛江市/肇庆市/茂名市/揭阳市/惠州市/梅州市/汕尾市以及河源市/阳江市/清远市/潮州市/云浮市/中山市各地区考生了解,医学教育网编辑将有关规定整理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第十条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口腔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注:台湾、香港、澳门居民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请参阅《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自2014年3月18日公布施行,依据此规定“学历审核”内容如下:
学历的有效证明是指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中药学类等医学相关专业,其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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