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条件工作年限怎么算?想来不少人还存在疑问,医学教育网编辑针对该问题,搜集整理了相关报考条件,具体如下,供大家参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第十条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口腔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注:台湾、香港、澳门居民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请参阅《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特别说明:
(1)报名时考生应当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试用证明的截止日期大部分考区为当年8月31日前。
考生报考时应当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时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
(2)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方可报考。
(3)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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