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市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专业内容通知:
廊坊考点广大考生:
按照河北省卫计委冀卫办医函[2015]15号文件通知要求,为缓解院前急救和儿科岗位专业人员匮乏的现状,根据岗位实际工作需要,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决定自2015年起,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对院前急救和儿科岗位从业人员,开展加试相关专业内容的加分考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院前急救和儿科岗位工作的人员,通过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后,可以自愿选择加试相应专业内容的加分考试。
二、加试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与当年临床类别执业医师执行相同合格线。加试成绩计入总成绩才能达到当年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全国统一合格线的人员,在授予医师资格时,限定在院前急救或儿科岗位注册医|学教育网整理。加分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已经达到当年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全国统一合格线的,在授予医师资格时,不限定注册岗位。
三、加试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作出承诺,经公示后方能参加加试相关专业内容的加分考试。
四、通过加试取得医师资格的考生,其《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须标注“院前急救”或“儿科”字样。
五、2015年加试工作安排:
(一)院前急救、儿科专业加试时间为9月13日17:00—17:30.
(二)申报考生须按照要求填写《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并于8月5日17点前将申报表上报廊坊考点办。
(三)廊坊考点办对考生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填写《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考生信息汇总表》上报省考试中心。
(四)短线医学专业内容加分考试考场另行通知。
六、申请加试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1、加试申请表(院长或主管院长需要签字,而不是盖章);
2、技能考试合格证明;
3、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要年初报名的那个);
4、考生与医院签订的协议(内容包括是否在这两个岗位,取得证书以后需要服务的年限等);
5、助理升执业的,需要提供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6、医院的公示材料;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
报名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和平路121号(廊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105房间)
联系方式:2206365
附件:《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