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学伦理学的基本原则:尊重原则,不伤害原则,有利原则,公正原则。
2.医学科研伦理的要求:动机纯正,诚实严谨,敢于怀疑,公正无私,团结协作,知识公开。
3.尊重原则对医务人员的要求:①平等尊重患者及其家属的人格与尊严,②尊重患者知情同意和选择的权利,③要履行帮助、劝导,甚至限制患者选择的权利。为了使患者知情同意和选择,医务人员要帮助患者,如提供正确、适量、适度的信息,并让患者能够理解,在此前提下让患者自由的同意和选择,如果患者的选择不当,此时应劝导患者,不要采取听之任之、出问题自负的态度,劝导无效仍应尊重患者或家属的自主权。
4.有利原则对医务人员的要求:①医务人员的行为要与解除患者的痛苦有关;②医务人员的行为可能减轻或解除患者的痛苦;③医务人员的行为对患者利害共存时,要使行为给患者带来最大的利益和最小的危害;④医务人员的行为使患者受益而不会给他人带来太大的伤害等。
5.公正原则要求医务人员:①公正地分配卫生资源;②态度上能够公正地对待患者,特别是老年患者、精神病患者、残疾患者、年幼患者等;③在医患纠纷、医护差错事故的处理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站在公正的立场上。
6.《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①以人为本,践行宗旨。坚持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宗旨,发扬大医精诚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以患者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②遵纪守法,依法执业。③尊重生命,关爱生命。④优质服务,医患和谐。⑤廉洁自律,恪守医德。⑥严谨求实,精益求精。⑦爱岗敬业,团结协作。⑧乐于奉献,热心公益。
7.规范行医,就是要求医师严格遵循临床诊疗和技术规范,使用适宜诊疗技术和药物,因病施治合理诊疗,不隐瞒、误导或夸大病情不过度医疗。
8.坚持医疗卫生保健实践是医学道德修养的根本途径。
9.同一供者的精子、卵子最多只能使5名妇女受孕。
10.患者权利:平等医疗权、知情同意权、隐私保护权、损害索赔权、医疗监督权。
11.医务人员之间关系伦理:协作性、平等性、同一性、竞争性。
12.医学道德评价的方法: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内心信念。
13.询问病史的伦理要求:举止端庄,态度热情;全神贯注,语言得当;耐心倾听,正确引导。
14.体格检查的伦理要求:全面系统,认真细致;关心体贴,减少痛苦;尊重患者,心正无私。
15.辅助检查的伦理要求
对临床大夫:综合考虑确定检查项目,目的纯正;患者知情同意,医生尽职尽责;综合分析检查结果,切忌片面性。
对医技人员:严谨求实,防止差错;及时准确,尊重患者;精心管理,保证安全;积极进取,加强协作。
16.临床治疗工作中的伦理要求
(1)药物治疗
医生:对症下药,剂量安全+合理配伍,细致观察+节约费用,公正分配。
药师:审方认真,调配迅速,坚持查对+操作正规,称量准确,质量达标+忠于职守,严格管理,廉洁奉公。
(2)手术治疗:
术前:掌握指征,动机纯正;知情同意;认真做好术前准备。
术中:关心患者,体贴入微;态度严肃,作风严谨;精诚团结,密切协作。
术后:严密观察,勤于护理;减轻痛苦,加速康复。
(3)心理治疗:运用心理知识、技巧开导患者;有同情,有诚意;以健康、稳定心态影响和帮助患者;保护隐私。
(4)康复治疗:理解与尊重,关怀与帮助,联系与协作。
(5)饮食营养治疗:保证饮食科学性和安全性;创造良好的就餐环境和条件;满足饮食习惯和营养要求。
(6)急救工作:①争分夺秒地抢救,力争使患者转危为安;②勇担风险,团结协作;③满腔热情,重视心理治疗;④全面考虑,维护社会公益。
17.临终关怀的主要对象是晚期恶性肿瘤患者。注重患者生命的尊严、质量与价值。
18.临终关怀服务团队以医务人员为主,同时还包括患者家属、社会团体和大量社会志愿者。
19.临终关怀的伦理要求:认识和理解临终患者,尊重和维护临终患者的权益,满足临终患者的生活需求,同情和关心临终患者的家属。
20.脑死亡是指原发于脑组织的严重损伤或脑的原发性疾病,致使脑的全部功能丧失而导致的人的死亡,其显著特征是“不可逆的昏迷”。
21.脑死亡的哈佛标准:
①对外部的刺激和内部的需要无接受性、无反应性;
②自主的肌肉运动和自主呼吸消失;
③诱导反射消失;
④脑电波平直或等电位。
同时规定,凡符合以上4条标准,持续24小时测定,每次不少于10分钟,反复检查多次结果一致者,就可宣告死亡。但体温过低(<32.2℃)或刚服用过大剂量巴比妥类等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物的病例除外。
22.公共卫生伦理原则:全社会参与原则;社会公益原则;社会公正原则;互助协同原则;信息公开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