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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20年临床执业医师报名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填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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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20年临床执业医师报名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填写要求是什么?相信很多考生都想知道,医学教育网编辑为大家整理如下:  

《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一份(助理考执业的不用提交此材料)  

1)应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试用时间填写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21日之间,必须满一年,具体日期各单位根据考生实际情况填写。  

2019年毕业的考生《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需要填写两张,一张试用起止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至2020年4月1日,另一张从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8月21日,两张日期累计也须满一年。  

2)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并另外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3)试用期考核证明当年有效,不许缺项、涂改,签字之处不许他人代签,公章必须是单位公章(人事科、医务科、财务科盖章均无效)。  

4)在多家机构试用的,应当出具各试用机构的试用期考核证明,时间累计满一年。  

以上:来自于盘锦市2020年医师资格现场审核公告  

以上关于“辽宁省2020年临床执业医师报名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填写要求”的文章由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搜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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