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提问:现役军人试用期证明是地方的可以报考临床执业医师考试吗?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告的能参加临床执业医师考试吗?
医学教育网回答:不可以,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方可报考临床执业医师考试。
自2010年开始,现役军人(包括军队、武警现役人员及公安部所属的边防、消防和警卫现役人员,不包括军事单位聘用的地方人员)报考医师资格的,无论报考临床、中医、口腔还是公共卫生类别,除参加所报考类别的正常考试内容外,医学综合笔试还须增考军事医学内容。军事医学考试内容单独增设一个单元,执业医师增试题量为80道,总分为20分,执业助理医师增考军事医学考试内容题量为40道,总分为10分。考试内容以原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颁布的《医师资格考试大纲(军事医学2013年版)》为依据,复习指导用书可参考部队系统内部发行的《医师资格考试军事医学应试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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