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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医师法的执业规则-2021年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卫生法规知识点/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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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业医师法的执业规则-2021年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卫生法规知识点/试题”相关内容,相信参加2021年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各位考生都在学习,为方便大家掌握,在此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内容:

执业医师法的执业规则、考核培训及法律程序

【考频指数】★★★★

【考点精讲】执业医师法的执业规则、考核培训及法律程序

1.医师在执业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

(1)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的权利(我能得到些什么?)

①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执业权(履行职责和获取相应条件)。

②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③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科研权。

④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尊严和人身安全权。

⑤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报酬权。

⑥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参与权、建议权。

(2)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的义务(我需要做什么?)

①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②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③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④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⑤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遵纪守法、规范操作、尊重隐私、苦练内功、健康宣讲。

2.医师执业要求 ①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②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③医师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④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家属同意;⑤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⑥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⑦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3.“考核与培训”部分 定期考核

考核组织——委托有关机构或单独组织;

考核内容——业务水平、工作业绩、职业道德;

考核不合格的处理——暂停3——6个月,经培训学习、再考核仍不合格者,注销证书。

4.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2)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3)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4)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5)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6)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7)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8)未经患者或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9)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10)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1)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

(12)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进阶攻略】

执业规则部分对临床医师非常重要,必须掌握,各种考试中往往会出现有关试题。另外,考核不合格的处理也出过试题,这部分内容较多,建议多结合练习题进行复习。

【易错易混辨析】

医师的权利与义务注意区别。

【知识点随手练】

一、A1型选择题

1.对定期考核不合格的医师,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

A.允许申请注册

B.重新注册登记

C.试用半年

D.允许继续执业

E.试用一年

2.《执业医师法》规定,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具有以下学历者。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A.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B.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学历

C.取得助理执业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

D.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

E.取得助理执业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

3.医师中止执业活动二年以上,当其中止的情形消失后,需要恢复执业活动的,应当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考核合格,并依法申请办理

A.准予注册手续

B.中止注册手续

C.注销注册手续

D.变更注册手续

E.重新注册手续

4.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依法享有定期考核权的单位是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C.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

D.医师所在地的医学会或者医师协会

E.医师所工作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二、A2型选择题

1.中等卫校毕业生林某,在乡卫生院工作,2000年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他要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根据《执业医师法》规定,应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机构中工作满

A.6年

B.5年

C.4年

D.3年

E.2年

2.黄某2001年10月因医疗事故受到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2002年9月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重新注册。卫生行政部门经过审查决定对黄某不予注册。理由是黄某的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E.5年

三、B型选择题

A.罚款

B.责令改正

C.通报批评

D.吊销执业证书

E.暂停执业活动

1.医师判断患者为非正常死亡但未按照规定报告,应给予的行政处罚是

2.医师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且情节严重的,应给予的行政处罚是

【知识点随手练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A1型选择题

1.D

【答案解析】对定期考核不合格的医师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后,由考核机构再次进行考核。对再次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在其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对再次考核不合格的,予注销注册,并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2.A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九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①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②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第十条: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故选A。

3.E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八条: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消失的,申请重新执业,应当由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机构考核合格,并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注册。故选E。

4.C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条: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应当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进行定期考核。对医师的考核结果,考核机构应当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故选C。

二、A2型选择题

1.B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九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①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②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第十条: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故选B。

2.B

【答案解析】《执业医师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①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②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③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选B。

三、B型选择题

1.E

2.D

【答案解析】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12种情况)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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