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年临床助理医师处方管理办法考点:处方书写规则,相信是考生们关注的事情,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了考试重点内容,希望对考生复习有所帮助。
第十八章 处方管理办法
一、概述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本办法适用于与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的医疗机构及其人员。
二、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1.处方书写规则
2.药品剂量与数量书写的要求
(1)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
(2)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
【经典例题1】
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
A.患者体重
B.药品的拉丁文
C.处方药或非处方药
D.临床诊断
E.是否为过敏体质
【经典例题2】
医师张某给一患者开具了处方,患者取药时,药剂师指出该处方不符合相关规定不予调配。其理由是
A.该处方使用了药品通用名称
B.该处方同时开具了中成药和西药
C.该处方开具了5种药物
D.该处方注明了5天有效期
E.该处方开具了7天药物用量
[参考答案]1.D;2.D
三、处方权的获得
1.处方权的取得 注册后有相应处方权,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
进修大夫: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对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后授予相应的处方权。
2.开具处方的条件
前提:医师需要签名留样或者专用签章备案。
处方生效前提:注册的医师在执业的医院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
麻方和精一处方:取得特殊处方权后方可开具,但不可为己开具,药师需有调剂资格后方可调剂。
试用期人员:开具处方需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四、处方的开具
五、监督管理
1.第四十五条规定 医疗机构应当对出现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2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2.第四十六条规定 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方权由其所在医疗机构予以取消:
(1)被责令暂停执业。
(2)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
(3)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
(4)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6)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
3.处方由调剂处方药品的医疗机构妥善保存
【经典例题3】
县医院在处方检查中发现某医师开具了3张超常处方,医院领导询问其原因,该医师未能作出合理解释。于是,医院根据相关规定对其作出了处理。该处理是
A.责令暂停执业
B.限制处方权
C.取消处方权
D.记过
E.注销执业证书
[参考答案]3.B
六、法律责任
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①未取得处方权或者被取消处方权后开具药品处方的;②未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开具药品处方的;③违反《处方管理办法》其他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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