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教育网获悉,河北廊坊2016临床助理医师考试现场审核需携带资料已经确定,为方便广大考生顺利完成现场审核,现搜集整理相关内容如下:
1、报名成功通知单;
2、毕业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试用单位或所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4、首次报考考生需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的合格证明,应届毕业考生还需提供承诺书;
5、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
6、廊坊户口,但试用机构或工作单位不在廊坊市及辖区的考生除提交规定的材料外,另提交户口本复印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加盖发证机关公章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7、申请加试(只限儿科、院前急救岗位)的考生除规定材料外,还需提交申请表、单位聘用协议或劳动合同、单位岗位公示(盖章)。
8、二年制中专学历(除原省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教育厅、发改委举办的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需要进行补学时后方可报名。报名时需提交学校补课培训计划、考核结果(结业证书)、补课名单(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具体事宜联系毕业学校。
以上材料中试用期合格证明、考核合格证明、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加试申请表等可在“廊坊卫生考试网”下载。
以上即为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河北廊坊2016临床助理医师考试现场审核需携带资料”相关事宜,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