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考点关于做好2020-2021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分享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关于做好2020-2021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医疗机构及医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0-2021年度四川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区2020-2021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安排
(一)2021年10月27日-12月15日,启动2020-2021年度医师定期考核报名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自评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拟定2021年12月-2022年1月,完成2020-2021年度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2022年7月,完成对考核不合格医师的再考核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机构管理
(一)增补机构申报。
前期已批准的考核机构不用重新申请。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且愿意承担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医疗单位或组织可向我局医政医管科提交《四川省医师定期考核机构申请表》及相关申报材料:
1. 设有100张以上床位的医疗机构 ;
2. 医师人数在50人以上的预防、保健机构;
3.具有健全组织机构的医疗卫生行业、学术组织。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医疗单位或组织请在2021年11月4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及盖章电子版交至我局医政医管科。
三、考核形式和内容
本周期考核继续使用“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renew.cmda.net,以下简称系统),在本周期确定的考核时间节点内进行考核。
依照《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医师定期考核程序分为一般程序与简易程序,考核内容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简易程序业务水平测评形式可以为本人书写述职报告,主要执业机构签署意见,报考核机构审核。
(一)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
医师登录系统,完善和确认个人信息,完成工作成绩、职业道德个人自评,通过医疗卫生机构评定,考核机构审核。同时,医师需通过“医师服务”app完成人文医学(包括法律法规)知识的考核。工作成绩、职业道德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即为不合格。
(二)业务水平测评。
简易程序的业务水平测评,医师直接在线完成个人述职。一般程序的业务水平测评,医师通过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合格后,需参加专业知识的考核。本周期四川省统一采用“互联网+”的测评模式,鼓励由承担本次定期考核的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分批次组织医师在集中场地作答。
(三)合格分数线划定。
合格分数线待业务水平测评结束后统一由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划定。
四、考核类别及考核人员
考核类别: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 。
考核人员:2021年12月31日以前注册满两年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包括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及乡镇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五、考核结果
(一)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本周期考核不合格。
(二)医师在考核周期内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获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考核时可仅考核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直接认定本周期考核不合格。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核周期内参加并完成3个月以上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政府指令性工作的医师,支援医院在对其工作成绩及职业道德进行评定时,应当参考受援医院的意见。
(二)考核机构要严格对“良好行为记录”认定。其中,认定为良好行为记录的表彰或奖励,应当为设区的市级以上相关部门做出的表彰或奖励;认定为良好行为记录的科技成果,应当为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与业务工作相关发明专利的科技成果。
(三)在相应周期内从执业助理医师晋升为执业医师的考生,应按规定参加业务水平测试,不能按照“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方法予以免考。
(四)凡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本次考核的医师须提前向所在医疗卫生机构或组织提出申请,并由所在医疗卫生机构或组织开具证明,交考核机构。经考核机构同意后,方可延期考核。考试过后才提出延期考核申请的一律无效,仍然按无故缺考处理,判定此次考核不合格。
(五)辖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务必通知到每一位注册医师,如有漏考,自行负责。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武侯区卫健局医政医管科
陈老师 028-85087326
成都市武侯区医学会
李老师 028-85056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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