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计委(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安徽宣城市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专业内容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卫医考委办发〔2015〕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宣城市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根据省执业办的统一要求,宣城考点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4日,安徽考区将于8月5日对各考点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二、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2015年临床执业医师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考生的报考单位必须与网上报名时一致。选择参加儿科专业加试的考生,其试用期或工作岗位必须为儿科岗位;选择参加院前急救专业加试的考生,其试用期、工作岗位为120或医疗机构的院前急救岗位。
(二)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具备参加医学综合笔试考试资格;
三、报名材料:
(一)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
(二)2015年临床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四、相关要求:
(一)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考试是国家卫生计生委为解决短期专业或岗位的一项重大改革政策,请各县市区卫计委(卫生局)及相关医疗卫生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密组织,通知本地本单位报名参加今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通过技能考试的考生,做好相关考生的政策解读工作,动员符合条件的考生自愿报名,同时把好资格审核关,做好考生信息的登记上报工作医学|教育网整理。
(二)请各县市区卫计委和市直相关医疗卫生单位于8月4日前填报《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考生信息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将纸质版与电子版报至我委医政科,逾期不报视为没有短线医学专业加试考生申请。
联系人:吴海生
电话:0563-3024002
邮箱:xcyzk@163.com
附件:《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专业内容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卫医考委办发〔2015〕5号)
2015年7月29日
宣城市卫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