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西城区卫生局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内工作的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
二、提交材料(应提前20个工作日以上提交申请材料)
1、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提交《北京市医师取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中医类别医师提交《北京市中医类别医师取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根据注册的执业地点数量,填写一式3-6份,西城区卫生局及各注册的医疗机构各备案留存一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如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应填写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权限可为:代为申请、承认、变更、撤销);
5、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申请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的各项内容应填写完整、清楚,不得有空项,不得涂改。申请材料应使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
3、凡提交的申请材料均应加盖本单位公章(无公章的负责人签字);如为复印件则应在每张材料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申请人签字,签署日期,日期以到卫生局窗口递交申请材料之日为准。
4、申请材料不符合上述规定者,不予受理。
四、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完成,决定:20个工作日;制证、告知、送达:10个工作日。
五、其他
办理地点:原宣武区:宣武区南菜园街51号(宣武区政务大厅30号窗口)电话:83975594
原西城区:西城区德外大街38号(西城区公共卫生大厦一层大厅)电话:5836092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附件:
北京市医师取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doc
北京市中医类别医师取消多点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