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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关于开展全市2009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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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卫医〔2009〕63号

  各市(县)、区卫生局,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医管中心,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及注册的通知》(苏卫办医〔2009〕73号)精神,我市2009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工作定于11月16~20日进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条件

  2009年5月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级(士)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本次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

  3.毕业证书原件;

  4.申请人所学专业的临床实习证明(实习手册或医疗机构出具的临床实习有效证明)复印件;

  5.《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6.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的健康体检证明;

  7.医疗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8.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4张(其中审核表、体检表各用一张,两张备用);

  9.护士执业注册材料审核表;

  2008年5月份之前在外省考生参加护士执业考试人员还需提交原考试地发证机关出具的未领证证明。

  所有提交审核材料装订要求:A4纸一张,身份证复印件粘贴于上半部、成绩单原件粘贴于下半部,毕业证书原件者(除去封面)用回形针附加于后。成绩单、身份证、职称证书等遗失者,其证明文件一律附后。

  二、有关要求

  1.各卫生行政部门及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认识护士执业准入工作的重要性,严格履行审核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制,严把护士队伍准入关。2009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工作由单位集中统一办理。各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将所辖执业机构申请材料统一报送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窗口,省属、局属医疗卫生单位、市属医院直接报送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中心窗口汇总申请材料报送省卫生厅办理。

  2.护士注册申请表可到省卫生厅网站下载(网址:www.jswst.gov.cn江苏省卫生厅→机构设置→卫生许可目录→医疗服务资格准入类→护士执业许可→首次注册申请表)。

  3.集中注册办理时间和地点:11月16日~11月20日,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窗口办理。具体办理日程。联系电话:81009916.

  4.集中注册期间,护士变更注册、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办、军队转业护士办证以及其他漏办补证等情况可一并办理,所需提交材料按相应要求准备。

二○○九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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