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卫公告〔2012〕6号
湖南省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2年第17号公告的规定,现将我省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2月27日9:00-3月15日24:00.请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二)现场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16日-4月6日。现场报名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原则上不接受补报名。请考生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和报名资料到所在市州或省直考点办公室现场确认及资料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网上报名无效。具体事宜可咨询报名所在地考点办公室。
(三)报名资料。
1、基本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生试用期合格证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的,还需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3、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考生,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四)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2012年我省继续参加全国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该考试是针对乡镇卫生院中具备《执业医师法》规定的报名条件,在岗行医但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单独命题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并限定在乡镇卫生院执业。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2011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
3、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4、已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合同,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
5、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考生报名时应当在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相应栏目中选择“乡镇执业助理医师”。现场资格审核时,考生除提交基本资料外,另外需提交2011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的证明,医|学教育网整理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证明,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的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的合同。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全国统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考试时间与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时间相同。
(五)现场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地点为考生工作(试用)单位所在地市州卫生局医师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长沙市区内的省部属医院、省卫生厅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及解放军163医院、省武警部队医院考生在省直考点报名,省直考点报名地点设省卫生厅一楼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二、考试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2012年7月1日至15日。
(二)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2年9月8日、9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2年9月8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三、报名资格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卫生部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的通知》(卫医发〔2006〕125号)等文件为依据。考生可登陆卫生部网站“医政管理”的“医师管理”和湖南省卫生厅医学考试培训中心网站查询报名资格有关规定。
四、成绩查询
2012年12月中旬,考生可到考试报名点领取医学综合笔试成绩单,也可查询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医学综合笔试成绩以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下发的成绩单为准。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2012年执业医师考试现场报名时间|确认地点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