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不按规定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物、情节严重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的处理是()
A.暂停职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
B.暂停职业活动六个月至一年
C.给予行政处分
D.吊销医师职业证书
E.追究刑事责任
该如何解答?请老师讲解。
【回答】答复: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第七十三条: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或者未按照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要求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由其所在医疗机构取消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
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擅自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暂停其执业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教材P1124:
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不按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因为说情节严重,所以应该选择D。
★问题所属科目:临床执业医师---卫生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