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卫执业/助理医师

考试动态
复习指导
首页 > 公卫执业/助理医师 > 答疑精选 > 正文

对于食品或食品添加剂的包装的规定

——●●●聚焦热点●●●——

查分入口> 查分答疑> 晒分有礼>
有奖征文> 分 数 线> 好课8折>

【提问】对于食品或食品添加剂的包装的规定是什么?

.必须标明品名、产地、生产日期、批号、主要成分、使用方法等内容。

【回答】学员feierzxh,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食品卫生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 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在包装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上根据不同产品分别按照规定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份、保质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产品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者虚假的宣传内容。

祝您学习愉快!顺利通过考试!

★问题所属科目:公卫执业医师---卫生法规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精品课程

无忧实验班

2024课程

2680

查看详情
热点推荐: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前往医学教育网APP查看,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
您有一次专属抽奖机会
可优惠~
领取
优惠
注:具体优惠金额根据商品价格进行计算
恭喜您获得张优惠券!
去选课
已存入账户 可在【我的优惠券】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