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创伤与牙周炎的关系是什么?
【回答】不正常的(牙合)接触关系或过大的(牙合)力,造成咀嚼系统各部位的病理性损害或适应性变化称为(牙合)创伤。
创伤与牙周炎的关系:①单纯、短期的创伤不会引起牙周袋,也不会引起或加重牙龈的炎症;
②创伤会增加牙的动度,但动度增加并不一定是诊断猞创伤的唯一指征,因为牙周膜增宽和牙松动可能是以往创伤的结果;
③当长期的创伤伴随严重的牙周炎或明显的局部刺激因素时,它会加重牙周袋和牙槽骨吸收,这种加重作用的真正机制尚不明了;
④自限性牙松动在没有牙龈炎症的情况下,不造成牙周组织的破坏。在牙周炎的治疗中,消除炎症是第一位的;在正畸治疗前必须先治疗已有的牙龈炎症。
总之,可以说牙周炎的始动因子是细菌,疾病的本质是炎症导致的牙周组织破坏,而炎症扩展至牙周支持组织的途径和破坏的程度,则在一定程度上受咬合力的影响,因此,创伤是一个重要的局部促进因素。
牙槽突骨折后,经复位、固定后,为防止出现创伤性牙合力,应对主诉牙进行适当调牙合,避免进食说话时产生牙合创伤。
(牙合)创伤常造成牙周膜损伤,并且此类牙周损伤是可复的。
牙周-牙髓联合病变会产生移位导致创伤(牙合),在治疗时调(牙合)也是一项基本操作。
★问题所属科目:口腔执业助理医师---口腔内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