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时间定为3月25日——27日(9:00—11.30,13:30—4:30),逾期不再受理,未经现场确认,报名视为无效。请各单位组织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到每一位考生(各镇乡(街道)卫生院负责通知辖区内有报名条件的乡村医生、个体医生),确保确认工作顺利进行。
一、确认地点:
县卫生局二楼会议室
二、资格审核提交材料:
1、二寸白底正面免冠半身照片6张(需露眉露耳,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必须为同一底版) 医|学教育网整理
2、考生本人签字的网上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张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交2013年3月15日后出具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截至日期2013年8月31日,同时必须由试用机构统一填写)
6、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2~5年考核合格证明(考核合格证明由试用机构统一填写)。
附件:1、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样张)
2、2~5年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样张)
象山县卫生局
201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