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市关于2013年执业医师考试注意事项:
(一)公共卫生类别、军队、武警现役考生到石家庄省直考点进行现场报名。卫生监督机构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医师资格考试。
(二)试用期合格证明必须由考生所在医疗机构开具,如在村卫生室试用的,只能由村卫生室开具证明,不能由乡镇卫生院代开。开具虚假证明的一经发现停考两年。
(三)试用期合格证明可在国家医学考试网站下载。计生机构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需到当地卫生局盖章确认。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使用河北省统一制式的乡镇执业助理医师报考知情承诺书(试用期合格证明)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四)乡镇执业助理医师只设临床、中医两个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证不能报考。考生必须是乡镇卫生院的在岗人员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乡镇卫生院必须是政府举办的90所乡镇卫生院之一。
(五)二年制中专学历(除省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教育厅、发改委举办的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需要进行补学时后方可报名。报名时需提交学校补课培训计划、考核结果(结业证书)、补课名单(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具体事宜联系毕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