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
(2)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有关条款的通知;
2、两年制中专学历需要进行补学时后方可报名。报名时需提交学校补课培训计划、考核结果(结业证书)、补课名单(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加盖学校红章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3、中等职业学校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入学时户籍和所在学校不在同一省(区、市)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跨省招生计划,否则不能报考医师资格。
4、试用机构不在河北的河北籍考生,除提交规定材料外,另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试用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和上级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合法机构证明,并加盖发证机关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