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用药-中西医执业医师:
西医孕期用药原则
尽量单一用药,避免联合用药;可能用疗效肯定的老药,避免用对胎儿影响难以确定的新药;用药剂量宜小不宜大,避免大剂量用药;敏感期(指孕12周之前,特别是4~8周)尽量不用药。
中医孕期用药原则
妊娠期间,凡峻下、滑利、祛瘀、破血、耗气、散气以及一切有毒药品,都应慎用或禁用。但在病情需要的情况下,也可适当选用,所谓“有故无殒,亦无殒也”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但须严格掌握剂量,并“衰其大半而止”,以免动胎、伤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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