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的户口和档案都已经迁回广西,现在在泉州的一家医院工作(临时)。我打算今年在泉州考医师资格。然后我在执医考试现场确认要带的资料看到:若申报人人事关系不在用人单位,请在该表中“工作(或试用)单位”一栏同时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地单位人事专用章和用人单位公章)。那我现在这样的情况是不是就是要再加盖“广西”的“单位人事专用章”?如果是的话这个“单位人事专用章”是到哪里盖的呢?
回复:执业考试申报在材料审核过程中要提交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证明,不管用人单位是正式聘用你还是临时聘用你,只要单位给你盖章,你都可以报考,这种盖章基本和单位没有太多利益冲突,一般用人单位都会盖章的,而且只需要盖单位的公章就行了,虽然你的户口和档案迁走了,但毕竟你的人事关系没有正式确定下来,所以也就没有人事专用章一说,临时的人事关系就在你现在的聘用单位,聘用单位的章就可以。但有的地方比如北京会要求档案所在地的证明和盖章,所以具体怎么办还和你当地卫生局有关系。要详细问清楚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