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地区2008年新接收的全科住院医师进入认可的培训基地参加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局下发的《关于2008年北京地区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经过住院医师填报培训志愿和培训基地选录,现将北京地区各级医院非培训基地2008年新接收的全科住院医师进入认可的培训基地参加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安排
根据我市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认可情况,结合个人志愿和各培训基地选录结果,统筹安排全科住院医师进入培训基地参加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见附件1)。
二、进入培训基地时间
各培训基地所在单位于2009年2月9日-11日与各选送单位负责人联系,安排参加培训人员于2009年2月20日前进入各培训基地进行培训,并于2月26日前将学员报到情况报送北京市卫生局科教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sjj_bjhb@126.com(见附件2)。
三、有关要求
(一)各培训基地所在单位要认真落实《北京地区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认定办法》、《北京地区专科医师培训基地管理办法》和《北京地区参加专科医师培训的住院医师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积极接收外单位人员,保证学员培训期间的相关待遇,做好培训学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各培训基地要按照《北京地区专科医师培训细则》认真组织培训,保证培训质量。
(三)选送人员的单位要安排好本院的相关工作,在规定时间内送出学员参加培训,并保证学员培训期间的相关待遇,积极支持学员参加培训。
(四)对2008年新接收的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住院医师,各培训基地所在单位要按照《关于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住院医师参加专科医师培训的有关规定》精神,确认研究生参加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年限,安排他们参加培训。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石菁菁 83970721
附件:1.2008年全科规范化培训基地录取情况一览表
2.住院医师参加全科规范化培训报到情况统计表
北京市卫生局科教处
二ΟΟ九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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