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医疗集团医技人才队伍建设,化解编制内医技人才严重短缺问题,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进一步提升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19年度县级医疗集团专项招聘计划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9〕452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拟组团参加招聘大会,面向国内医学院校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校园招聘拟招聘名额为10名,其中县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5名(差额事业编制),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5名(全额事业编制),具体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附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往届毕业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热爱卫生事业,具有医务人员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技能,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全日制本科的要求为高中起点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年龄以报名开始之日为时点进行计算,30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4月13日以后出生,含1988年4月13日;35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4月13日以后出生,含1983年4月13日);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
5、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原件须在正式聘用之前取得,届时未取得或不能提供原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査的人员;国家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目前在校就读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现役军人。
按照有关规定,2014年及以后被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或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以及考录时职位有要求未满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
以上现役、试用期、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9年4月13日为截止日期。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校园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必须本人亲自报名,不能代替。
2、报名时间:2019年4月13日
3、报名地点:山西中医药大学
4、组织实施:报名及资格初审由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医疗集团组织实施,芮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指导。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岗位报名人数和拟招聘人数达到1:1比例便能开考。
5、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应聘人员须在招聘前填写《芮城县2019年医疗集团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提供本人近期1寸红底免冠正面证件照(6张)。往届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历、学位、专业、学制和毕业时间等,要求表述完整准确)。属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持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其报考的推荐书或介绍信方可报考;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未经同意的,一律不予报名。
6、报名初审要求
应聘学生提前备齐报名登记表、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等材料,现场通过资格初审后方可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报名时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学籍证明载明的专业一致)。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2019年山西省公务员报考专业分类目录》认定。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试事宜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考试工作由芮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和监督。
资格审查后凡符合条件的人员与岗位计划数达到3:1比例以上时,将进行笔试和面试;不达该比例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总成绩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计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总成绩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若是直接参加面试的,则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直接参加面试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笔试内容包括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总成绩向社会公布,根据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时,由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组织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确定。
六、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取得毕业证后(2019年7月31日后)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复审工作由芮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所空缺的名额,根据考试成绩合格者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予以等额递补,递补工作进行一次,如递补人员有并列成绩,由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组织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资格复审开始后,以后各环节各种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一律不得递补。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由芮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组织,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需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
考察由芮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业水平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应届考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应聘人员,主要考察在单位工作期间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等现实表现情况。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八、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聘用人选,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方可办理入编手续。
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并査证属实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根据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规定,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所招聘的工作人员,须在乡镇卫生院工作1年为其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回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乡镇卫生院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需签定5年服务期以上的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允许工作调动。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一经聘用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九、纪律与监督
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及时予以公告,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所有涉及本次专项招聘方面的方案公告、成绩公布、信息发布和情况通报等会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及时关注查询。人社局负责本次招聘的监督指导工作,驻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全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次招聘方案由芮城县医疗集团专项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本方案中未尽事项,由领导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359-3022778(芮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0359-3026308(芮城县医疗集团)
0359-8720585(芮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标题:芮城县2019年医疗集团专项招聘公告
芮城县医疗集团2019年专项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需求表.xlsx
芮城县医疗集团2019年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