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庭芳团队在咨询专家,对第三方理论及国内外第三方医院评审文献的系统分析基础上,对国内开展医院第三方评审的海南、上海、云南、吉林、浙江等省(市)卫生计生委、评审机构、公立医院,和开展非公立医院评审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以及民营医院,进行了现场典型调查及问卷调查。
该研究表明,参照国际经验,并结合中国国情,我国的第三部门应以协助解决社会问题、推行社会服务和促进社会稳定为目的,与政府之间是一种合作伙伴关系,在政治上要与政府的目标保持必要的一致性;同时,应加强自身专业水准和财政自理能力。在我国发展第三方医院评审机构,在初期仍可由政府主导,之后再逐步发展成独立于政府的民间机构。
目前,我国已经自发出现了独立第三方医院评审、评价机构。开展第三方医院评审可以提升医院评审的专业化、科学化,实现医院评审的公开、公平与公正,第三方评价已被越来越多的医院所接受。在我国开展独立的第三方医院评审有广阔的前景。基于上述进展,该研究提出了我国独立第三方医院评审的“1+3”模式。
“1”即1个平台,中国医疗机构第三方评价机构认证与监督平台:中国医疗机构第三方评审组织认证与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国内第三方医院评审机构的认可、评审人员的认可。
充分借鉴国际医疗健康质量协会(ISQua)的经验,设立具有类似功能的监管、准入机构,从源头认可、规范和监管医院第三方评审机构,从而建立医院第三方评审机构的评审与监督平台。
“3”即3个阶段,第一阶段:实行以卫生主管部门为主导,卫计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协同组织开展医院评审工作,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对评审的标准、流程、工具和团队进行优化,不断提升医院评审的科学性、公平性和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同时,也可以委托有条件的学(协)会承担第三方评审工作。其次,可参照国家工商总局将行业诚信体系评价工作,全权委托给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做法,将实际上处于非管控区域的两万多家民营医疗机构的评审工作委托给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先行先试。再者,本阶段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与有关科研机构合作,共同开始研发与制定培育我国第三方医院评审认证机构的政策、功能和方略。
第二阶段:原则上仍由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主导,同时,充分发挥国家卫计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的非官方组织职能。大力扩展委托面。让有条件的学(协)会相对独立承担医院评审工作,为全面建立独立第三方评审机制积累经验。
第三阶段:由政府主导医院评审转变为独立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国家相关主管部门从法律、法规、政策层面对中国医疗机构第三方评审组织认证与监督委员会,及其执行机构进行监督与治理。
本阶段,将全面有序开放第三方医院评审市场。凡符合资质要求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均,可加入到第三方医院评审服务的行列。医院可以自己选择评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