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21 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该文件下发,意味着 2021 年全国医改要正式实施。
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 加强对地方的督促指导,推动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和公立医院投入政策。
允许医院自主设立薪酬项目,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改革完善医务人员职称评价机制,突出实践能力业绩导向,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扎根防病治病一线。并且文件要求,该项任务由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本次国务院发布今年的医改文件,也明确要求,医务人员职称评价机制,要突出实践能力业绩导向,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扎根防病治病一线。这也就意味着,医务人员职称评价机制改革,从今年开始要真正开始实施落地了!早在 2020 年 12 月 1 日,国家人力资源部会同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意见》要求,将门诊工作时间、现场工作时间、收治病人数量、手术数量、护理工作时间等作为申报条件,将治疗效果、手术难度、手术质量、住院费用等作为重要指标进行量化评价,科学准确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能力和水平。对公共卫生类别医师单独制定评价标准,重点考核公共卫生现场处置、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南制定、健康教育和科普、循证决策、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的能力。《意见》强调,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等倾向。不把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情况、出国(出境)学习经历等作为申报的必要条件。科学合理对待论文,在职称评审和岗位聘任各个环节,不得把论文篇数和 SCI(科学引文索引)等相关指标作为前置条件和评审的直接依据。对在国内和国外期刊发表的论文要同等对待,鼓励更多成果在具有影响力的国内期刊发表。不得将人才荣誉性称号与职称评审直接挂钩。《意见》指出,临床病案、手术视频、护理案例、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论文、卫生标准、技术规范、科普作品、技术专利等均可作为业绩成果代表作参加评审。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相应专业的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本科及以上学历、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对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论文、科研和职称外语不作要求。对长期在基层服务、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执业医师晋升为副高级职称的,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历。总的来说,随着新一轮的医生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等倾向将被慢慢破除,医生将回归到以能力水平为导向的健康职业成长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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