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珠海市关于做好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备案工作的通知”相关内容,相信参加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考生都在关注,为方便大家了解,在此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内容:
关于做好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区(功能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市医师协会、市民营医疗机构协会: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广东省考区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医考办〔2022〕4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珠海考点医师资格考试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拟于2023年在珠海市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于2022年10月31日前向试用单位申请办理试用备案手续。
无试用单位或试用单位非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不予办理备案。
二、备案工作流程
(一)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相关机构在确定接收医学专业毕业生在本单位试用后,应于2022年10月31日前组织填写本单位的《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附件1)、《备案信息导入模板》(附件2),并于2022年11月4日前将《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原件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备案信息导入模板》(附件2)电子版上报备案,报备案时应同时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给下列单位或部门:
1.市直医疗卫生机构、中大五院、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医院:于11月4日前将以上材料报至医师资格考试珠海考点办公室(市医师协会),考点办公室确认备案后,在《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上加盖公章,一份退回申请单位,一份存档。
2.市卫生健康局发证的民营医疗机构:于11月4日前将以上材料报至医师资格考试珠海考点办公室(市医师协会),考点办公室确认备案后,在《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上加盖公章,一份退回申请单位,一份存档。
3.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收齐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备案申请材料,将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备案信息导入模板》进行汇总,于11月4日统一报至医师资格考试珠海考点办公室(市医师协会)办理备案。
(二)请各医疗卫生机构按时办理医师资格考试备案,逾期不予补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医师资格考试备案工作,务必将备案工作的重要性、备案办理流程等告知本单位所有职工及实习、试用人员。
确认备案后,医师资格考试珠海考点办公室(市医师协会)将在医师资格考试广东省考区报名暨资格审核管理平台(网址以下简称省网)按照《备案信息模板》填报我市确认备案的各类别试用人员信息并于2022年11月30日前导入省网,同时从省网系统中导出《考点确认备案的试用人员名单汇总表》打印后加盖公章报省考区办公室。
三、其他情况
2022年已在我市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但没有通过,仍在原试用单位及原试用岗位试用,且拟于2023年继续在我市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可凭2022年实践技能考试或医学综合考试准考证作为报名材料之一报名参加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免予办理备案手续。
四、咨询电话
医师资格考试珠海考点办公室(市医师协会):2128079
香洲区卫生健康局:2516863、2510961(香洲区民营医疗机构协会)
斗门区卫生健康局:2782919
金湾区卫生健康局:7263861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3613015、3629432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8937937
附件:
1.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
2.备案信息导入模板
珠海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10月21日
附件1
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 |
本单位试用人员共 人 医疗机构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身份证号 | 毕业学校 | 专业 | 毕业证编号 | 岗位类别 | 试用时间 |
临床 | 口腔 | 公卫 | 中医 | 起始时间 (年/月/日) | 拟终止时间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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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_备案信息导入模板.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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