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和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精神,现将2015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于2015年3月11日9时—3月20日24时根据试用期医疗机构所在考点自行上网报名。报名条件、学历依据、考试时间等按照《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第17号执行(附件1),也可详见《浙江日报》3月11日第16版,或登录《舟山卫生信息网》。
二、个人网上报名结束后,各报考人员需本人携带以下报名材料于3月23日—4月2日到县卫生计生局医政科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现场报名联系人:费忠磊,联系电话7332513,663436.
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成功通知单;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交2015年3月18日后出具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附件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学位证书者需提交学校证明,附件3、4);
4、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附件5);
5、近期二寸白底正面免冠半身彩照2张(需露眉露耳,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
6、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考核合格证明;
7、考点规定的其他材料。
附件:
1、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第17号)
2、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应届毕业研究生学历学位证明
4、未取得学位证书证明(往届毕业生)
5、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