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2016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及现场审核通知:
一、 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3月29日24时。(前期参加预报名的考生需在此期间再次登陆报名系统,及时调整、核对填报信息。)考生确认报名信息准确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二)按照国家医学考试中心通知,考生如遇到遗忘密码、报考系统中找不到考生本人工作单位、毕业院校等报名问题,请在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中搜索相关通知和解决办法。
二、现场确认:
(一)审核时间:2016年3月31日—4月17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
各现场审核点时间分配表
县(区) |
现场确认地点 |
地址 |
联系电话 |
时间 |
东港区 |
东港区卫生学校 |
东港区五莲路2号 |
2276202 |
4月5日—4月6日 |
岚山区 |
岚山区卫生计生局 |
岚山区岚山中路35号 |
2618576 |
4月5日—4月6日 |
莒县 |
莒县卫生计生局 |
莒县文心路二中东临(原县计生局办公楼) |
6206017 |
4月6日—4月8日 |
五莲县 |
五莲县行政服务中心(卫生计生局窗口) |
五莲县富强路101号 |
5336627 |
4月5日—4月6日 |
市直、开发区、山海天、海洋城 |
日照市卫生学校 |
新市区山东路689号 |
2955917、2955918 |
4月6日—4月8日 |
(二)临床医学类、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类、口腔医学类别在我市各辖区相关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三)公共卫生类别考生在省直考点进行确认医学|教育网,详情请登陆山东省卫生教育培训中心http://www.sdwsjy.org/查询相关通知;现役军人考生(报考公共卫生类别除外)现场确认,详请请登录济南卫生人才网http://www.jnhhr.cn/查询相关通知。
(四)短线医学加试考试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要求,2016年继续对报考临床执业医师的院前急救和儿科专业的考生实行加试专业内容考试。加试专业内容和考试相关政策要求与2015年一致。若申请加试,考生需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考试考生报名资格申请审核表》(附件5)。
(五)持省外毕业证的考生,统一到日照市卫生学校现场确认。
(六)现场确认需要提交的材料见附件1.
三、考试费用
依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鲁价费函〔2013〕61号文件收费。实践技能考试费标准:260元/人(口腔类为290元/人)。医学综合笔试费标准:执业医师240元/人;执业助理医师120元/人。实践技能考试费在现场审核中收取,医学综合笔试收费时间将于笔试前在本网站另行通知。
四、其他要求
(一)持外省普通中专学历报名的考生,入学时户籍和所在学校不在同一省(区、市)的,除提交正常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交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部门允许异地中专在本省(区、市)招生计划的证明原件和毕业生档案原件(包括录取通知书、就业报到证等),其学历方可作为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跨省招收的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其学历不作为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医学教育|网整理。
(二)持外省医学院校毕业证书的考生在山东考区报名的考生(试用期单位在日照市),请确认其毕业证书必须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历证书查询网址:www.chsi.com.cn/xlcx/查询到,请考生在审核现场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并报考点审核,否则因此而延误报考的,由考生自负。
(三)毕业证丢失的,可以提供由原学校补办教育部统一制式的“毕业证明书”,其他证明无效。身份证丢失的须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提供的临时身份证或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准予报名、参加考试,并于考试结束30日内向所在考点提交身份证。
(四)考生报名照片应当为近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制证,不得更换),请各考生严格按照上传相片的要求网上自行上传,如有不符请自行更改。
(五)考生交上报名材料,经考点受理报名人员初审合格后,打印《确认表》并在“本人联系手机”栏手工填写考生本人的联系电话,确认网报信息无误签名后方可离开。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齐全、可靠,凡不具备报考资格者通过各种不法手段,伪造有关报名材料,其没收相关报名材料,并予以通报。
(六)考生提交档案材料原件将于发放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期间集中发放,请注意关注日照市卫生计生委网站通知,按时领取。
(七)现场确认需要提交的材料请用A4打印纸,所有上交材料必须按“报名所需材料”的顺序排好序,不得装订。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必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办理。
(八)各区县将报名材料汇总后于4月11日送至日照市卫生学校进行复核。
咨询电话:0633—2955917、2955918
附件下载:
附件1:2016提交材料说明通知
附件2: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附件3: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 )年证明
附件4: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及个人承诺书
附件5-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考试考生报名资格申请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