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兰山区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网上审核工作的通知,具体通知内容医学教育网整理如下:
各考生:
受新型冠壮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山东考区实行网上上传审核工作,根据我市工作实际,现将临沂考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传及审核确认方式
登陆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材料上传及网上确认审核工作。
二、上传及审核确认时间
2020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考生上传及网上确认审核时间为3月20日至3月31日。
三、网上确认提交材料
具体要求见附件1。
四、注意事项
1、提供虚假《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连续工作证明》和假毕业证的考生,核实后进行通报,并依据《医师资格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取消两年报考资格。对开据虚假证明的医疗机构通报其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
2、请考生对个人报名信息认真核对,确保网上报名信息正确。严格执行考生本人亲自确认制度,报考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得更改。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将不再受理2016年及以后因考生信息填报错误导致的合格人员信息修改。
3、对网上审核材料不全或存在问题的考生进行短信通知功能,以便考生及时更正信息或补充完善材料。对于关键材料存疑的考生,考点可要求考生持相关材料至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4、请各考生仔细学习国家医学考试(山东)考生服务系统考生操作指南(附件1),上传材料齐全后在进行提 交。
附件1:国家医学考试(山东)考生服务系统考生操作指南
附件2: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提交材料说明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20日
附件1国家医学考试(山东)考生服务系统考生操作指南
附件2
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提交材料说明
一、医师执业年限
根据《执业医师法》第九条第二款,须按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时间计算连续工作时间。专科学历毕业的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注册,中专学历毕业的于2015年8月31日前注册,方可报考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提供的连续工作证明须按执业变更记录逐个单位开据。
二、执业证变更或丢失
跨省变更的原证已收回或丢失的,须由原注册批准单位出具证明或打印注册记录后加盖公章。
三、医疗机构许可证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除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和各级疾控中心可以免收,其他医疗机构必须提供。请考生提供“副本”(正本无效),加盖单位“公章”(科室章无效)。非现役军人在部队医院试用或执业的,须提供军队医疗机构对外服务许可证。中医备案诊所提供《中医诊所备案证》。
四、证明材料
《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和《连续工作证明》在国家医学考试网下载打印,如涉及多个单位,须多个单位同时开据证明,每个单位一份。
五、身份证须双面扫描,其他证件(军官证、护照、医师资格证、执业证等)须将照片页与内容页同时扫描。
六、毕业证丢失的可以提供由原学校补办教育部统一制式的“毕业证明书”,其他证明无效。
七、参加短线医学加试考生需单独递交《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考试考生报名资格申请审核表》(详见本年度考务通知)
八、提供虚假《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连续工作证明》和假毕业证的考生,核实后进行全市通报,并依据《医师资格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取消两年报考资格。对开据虚假证明的医疗机构通报其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
九、依据《关于开展2016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在学历和专业符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可以报考临床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如考生学历、年限符合《执业医师法》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可以报考相应类别的执业医师。
一、本科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者
㈠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正反面;
㈡毕业证原件;
㈢《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㈣《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㈤本科毕业生报名,如果本科学历为专升本的且为2015年9月1日以后升入本科的,则需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审核。
二、大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者
㈠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正反面;
㈡毕业证原件;
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㈣《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㈤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以上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中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者
㈠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正反面;
㈡毕业证原件;
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㈣《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㈤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以上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大专、中专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者
㈠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正反面;
㈡毕业证原件;
㈢《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㈣《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㈤卫生保健、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需提交乡医证原件;
五、研究生报考执业医师
㈠毕业当年报考的(仅限山东省省内院校,外省应届研究生不予受理报名申请)
⑴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正反面;
⑵学生证原件;
⑶研究生院开具的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及个人承诺书(见本文附件,国家医学考试网下载无效)。
㈡已毕业报考的
⑴ 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正反面;
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⑶《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㈢长学制在学期间报考的
⑴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正反面;
⑵本科毕业证原件。
⑶研究生院开具的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及个人承诺书(见本文附件,国家医学考试网下载无效);
⑷学生证原件。
六、报考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者
㈠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正反面;
㈡毕业证原件;
㈢《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开具);
㈣《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㈤卫生保健、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需提交乡医证原件。
七、报考师承和确有专长助理医师
㈠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正反面;
㈡师承和确有专长证书原件(2018年8月25日前取得);
㈢《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㈣《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注意事项:
一、提供虚假报名材料
(一)提供虚假《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连续工作证明》和假毕业证的考生,核实后进行全市通报。根据《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4号)第七条第(七)款规定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在2年内不得报考医师资格。
(二)对开据虚假证明的医疗机构通报其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
(三)毕业证丢失的,可以提供由毕业学校补办的教育部统一制式“毕业证明书”(中专学历为学历证明(认定)书,大专、本科为毕业证明书),其他证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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