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各相关单位,各位考生:
2015年度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网报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现场审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审核时间
3月30日下午开始,至4月8日结束(清明假期休息);
具体时间安排:
3月30日下午:鹤山区
3月31日:山城区
4月1日:淇滨区
4月2日:浚县
4月3日:浚县
4月7日:淇县
4月8日:全天解决遗留问题
注:为避免现场考生过多,保障报名工作顺利进行,请考生按照报名单位所在地行政区划进行审核。
二、现场审核地点:
鹤壁市卫生计生委机关3楼西会议室(淇滨区九州路大來巷)
三、现场提交材料:
1、报考助理执业医师:
(一)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或确《中医有专长证书》,限郑州、南阳)、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注:一年制中专学历不需要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二)试用期合格证明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助理执业医师报考执业医师
(一)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二)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三)助理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四)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五)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直接报考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
(一)毕业证书、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二)以研究生学历报名的,同时提交研究生学位证书(含博士学位)原件和复印件
(三)试用期合格证明
(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4、应届研究生报考执业医师
(一)第一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二)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三)学校研究生处出具的准予该生2015年毕业的证明,及其所学专业
(四)学校教学医院出具的实习证明
(五)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个体诊所从业人员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
(一)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二)助理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三)助理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五)《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非中医类别诊所必须有中医或中西医结合诊疗科目)
四、报名流程:
由工作人员现场审核材料-审核合格后打印报名表-考生本人现场采集指纹-现场采集照片-本人在报名表上签字,上缴报名材料,报名工作结束。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条件需要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规定2014版》
(二)所有材料不需要装订。待考点审核完成后将报名材料按照顺序排列,统一装订,并统一装档案袋。
(三)试用机构是一级以下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试用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并放在个人材料最后一张位置。试用机构是一级以上(含一级)医疗机构的,不需提交。
(四)所有材料需要提供复印件者,均由报名单位盖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五)首次报考助理医师和执业医师的不能在村卫生室报考;原助理证注册在村卫生室的,可以在注册单位报考执业医师。
(六)2015年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现场报名为集中性工作,请各位考生按照时间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七)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还应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八)考生报名条件需要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规定2014版》
凡因毕业证问题(假毕业证、无效毕业证)退回的资料,考生存有疑问的,可由考生本人在4月27、28日至省中医管理局持相关资料及证明材料申诉复核。
附件: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docx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docx
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