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5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在石景山区医疗机构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
二、确认时间:
2015年4月7日-9日上午9:00-12:00
三、确认地点:
石景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体育馆南路6号院1号楼)四层403室
四、现场确认时所需资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位证原件。
4、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或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执业助理医师报考医师除携带以上证件,还需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2寸照片两张,(与网上报名的照片为同版底)。
7、非公办医疗机构考生需出示所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申报人人事关系不在用人单位的,必须提供“存档证明”。
五、收费标准:
临床执业医师:310元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290元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310元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290元
口腔执业医师:410元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390元
中医执业医师:392元
中医执业助理医师:372元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392元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3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