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指出到2025年,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中医药振兴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在健康兵团建设中的独特优势得到逐步显现。
《规划》明确完善和优化中医药服务体系。做强中医医院,在北疆第五师双河市、第八师石河子市,南疆第一师阿拉尔市、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建设师级中医医院;做优其他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力争实现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建设全覆盖,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中医药科室;做实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强中医馆建设,力争实现全部团场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能够规范开展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0%以上的连队(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等。
《规划》指出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彰显中医药在健康服务中的特色优势,提升疾病预防能力,到2025年老年人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75%和85%,增强疾病治疗能力,强化特色康复能力;提升中医药参与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立中医药参与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加强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建设,强化中医药应急救治支撑保障;提高中西医结合水平,推动综合医院中西医协同发展,提升相关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水平,优化中医医疗服务模式,依托兵团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强中医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等。
《规划》明确加强中医药特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医药教育,支持石河子大学申报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相关专业,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增设附属中医医院;强化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评选表彰10名左右兵团名中医,培育1—2名全国青年岐黄学者、3—5名兵团岐黄学者,新建2—3个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培养100名中医药骨干人才;完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在医联(共)体内开展中西医协作,培育中西医结合多学科团队,培养多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等。
《规划》指出推进中医药传承保护与科技创新。加强中医药传承保护,加强对名老中医学术经验、老药工传统技艺等的活态传承应用;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转化,支持中医医院与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协同创新、资源共享,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等。
《规划》明确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中药资源保护与利用,支持珍稀濒危中药材人工繁育;加强中药材生产管理,育一批道地药材知名品牌,提升道地药材品质和供给能力;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重点发展“定制药园”,充分借助对口援疆省市优质资源,助推中药材产业发展;加强中药质量安全监管等。
《规划》指出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促进和规范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发展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逐步在二级及以上中医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推广应用老年期常见疾病中医诊疗方案和技术,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治疗及护理;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和产品供给,支持中医药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师市结合辖区中医药资源特色,开发出体验性强、参与度广、体现兵团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路线和产品,吸引境内外消费者等。
《规划》明确推动中医药文化繁荣发展。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活动。推动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推动中医药开放发展。发挥中医药在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积极推进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与中亚国家开展中医药服务领域合作等。
《规划》指出深化中医药体制改革。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中医医疗机构、特色人才、临床疗效、科研成果等考核评价体系;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体现中医医院特点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推进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使其合理体现中医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提高中医药法治化水平,打击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执业行为等。
《规划》还明确保障措施。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投入保障,健全实施机制,加强宣传引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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