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全省中医医疗机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医药防控工作
一是细化工作方案,成立领导组织、建立专家组,突出中医药防控工作。
二是加强督导、落实责任。组成由管理、治疗、防控等专家组成的督导组,对二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指导,压实工作责任。
三是加强培训、提升能力。所有二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均按照国家和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中医药诊治方案》开展中医师全员培训,对医学观察期4种表现、确诊病例4期5种证型的辨证施治方法、处方、临证加减等进行解读,特别是结合我省中医药参与救治的60个病例,开展学习讨论,完善中医诊治方案。
发布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修正版)解读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修正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