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四批全国中医(临床、基础)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结业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
为做好第四批全国中医(临床、基础)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结业考核工作,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启动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2017年中医优秀人才项目的通知》(国中医药办人教函〔2017〕124号)要求,我局组织制定了《第四批全国中医(临床、基础)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结业考核方案》(附件),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中国中医科学院严格按照结业考核方案要求,组织本省(区、市)或本单位的研修学员做好结业考核准备工作,并组织实施结业考核,确保结业考核工作质量。在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局人事教育司师承继教处联系。
联系人:彭宏 曾兴水
联系电话:010—59957699 59957647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
电子邮箱:scjjc@natcm.gov.cn
附件: 第四批全国中医(临床、基础)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结业考核方案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