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快推进中医药服务出口的相关要求,近日,省中医药局、省卫健委、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医保局联合制发通知,对各地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一要突出重点,创新机制,推进秦皇岛市中医医院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要鼓励基地探索市场化运营,规范发展特需服务,以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资源与境内外机构合作,在医疗机构治未病服务项目纳入收费项目和确定收费标准等方面先行先试,为境外消费者提供多层次多元化的中医药服务。要创新激励机制,在绩效考核、职称晋升、教育培训、工资待遇等方面给予支持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参与基地建设。要建立互联网线上销售平台,用多国语言推介基地,推进中医药康养保健产品、健康咨询服务产品等跨境线上销售。要在相关国家推动设立中医药海外中心,拓展和提供文化交流、人员培训、健康咨询、科研合作等方面的服务。
二要以点带面,加强引导,推动首批省级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创建工作。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做好省级基地申报和创建工作。一是积极拓展中医药服务出口模式,培养形成特定消费群体,扩大中医药服务出ロ,努力为境外消费者提供优质中医药服务。二是探索中医药服务出口新业态,支持各地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依托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推动中医药服务出口模式创新,打造中医药服务贸易新型网络平台,探索发展远程会诊和健康咨询,培育多元化的中医药服务出口新业态。三是加强中医药相关产品的自主研发,推动中医医疗保健技术、教育培训、科研服务、健康旅游、康养产品等服务项目商品化。四是支持中医药机构加强与与港澳台地区和“一带一路”国家相关机构强化对接合作,探索建立以市场为主导、互利共赢的中医药服务贸易模式。五是加强中医药涉外服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复合型的中医药服务贸易人才队伍,提高中医药机构国际服务质量。
三要健全组织,完善政策,加强对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的组织领导。各地相关部门要参照省里做法成立工作专班,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支持政策,及时开展调研指导和跟踪督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供稿
发布自:河北中医药管理局